在别人的故事里,练习遗忘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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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段时间,大概从我辞职开始,我每天的日常,就是拿着相机,在街头漫无目的的暴走。我把相机握在右手,食指搭在快门按钮上,做出随时都可以按下去的姿势。这个姿势我保持了很多年,久到它早已变成了一种肌肉记忆,久到就连我自己时常都会忘记自己手里其实正在握着一台相机。
公交车站的长椅上,一个女生侧过身,亲了一下旁边男生的脸。
那是很轻的,很随意的,甚至算不上一个正式的吻。男生的背上背着一个很大的格子双肩包,看起来年纪不大,可能还在学校读书,可能刚出社会不久。女生穿着一件薄薄的开衫,长裙的碎花在路灯下模模糊糊的。他们的身后是整条马路的车流,车灯在他们的等待中拉成一道道光线,变成时间本身的形状。
他们此刻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对周围的一切都浑然不觉,他们的世界只剩下这条长椅,这个站台,还有当下的这一秒钟。
他们不会知道这个对他们来说最平常不过的瞬间刚刚被一个陌生人给偷走了,这个瞬间对他们来说不值一提,可能下一秒钟公交车来了他们就会站起来,拎起脚边的购物袋,走上车,在拥挤的车厢里继续靠在一起。他们不会记得这个在等车时候的随意一吻,就像我们不会记得生命中的绝大多数瞬间一样
可照片会记得,照片也会提醒我想起,想起当时的光线想起当时空气里混杂着湿润的草木香和街边的烟火气的味道,想起自己按下快门那一刻,心里某个地方被轻轻撞了一下的感觉。
就像维姆·文德斯说的那样,摄影者在按下快门的同时,也会受到向后的一击,作用在自己身上。我按下快门捕获了他们的瞬间,反作用力也结结实实地打在了我的胸口上。
我拍下他们,把他们的故事收进我的相机里然后心安理得地把这些记忆当成自己的记忆保存起来。
好像拍下了别人的爱情,就等于自己也拥有过。
可事实是,他们会继续他们的爱情,我却只能继续往前走,从一个路口走到下一个路口,从黑夜走到白天。那些我拍下的人会继续活在他们的故事里,而我继续活在他们的故事外面。
我永远只能是一个旁观者,一个偷故事的人。我记录了别人的喜怒哀乐,自己的生活却像一卷曝光过度的底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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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能早已失去了那种在公交站台毫无顾忌的去亲一个人的勇气了。在曾经无数个加班的夜里,在一次次的妥协和退让里,在一段段不了了之的关系里,这种勇气被渐渐磨损殆尽了,磨到最后,连自己都不记得自己原来是什么样子的了。
我早已经习惯了一个人,孤独对我来说就像呼吸一样自然,习惯到我开始觉得这样也挺好的。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麻醉剂,它不会让你疼,但它会让你忘记不疼是什么感觉。你以为自己云淡风轻,其实不过是感知的神经已经被切断了。
所以当我在街头看到那些还能毫无保留地表达感情的人的时候,我会有一种恍惚的情绪,就像突然看到了很久以前的自己,我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他叫什么名字。
真正重要的东西,往往都是失去之后才能看得见。
站台上的那对年轻人等来了他们的公交车。女生站起来,顺手拿起地上那杯饮料,男生跟在后面,拎起购物袋,左手自然地打赏她的肩膀。车门打开,他们走了上去,消失在被窗户切割成一格一格的车厢灯光里。
公交车开走了,站台空了。
我还站在原地,手里握着相机,不同的是,我多了一帧不属于我的记忆。
我继续往前走,这座城市还有很多故事等着我去偷,路灯把我的影子拖得很长,忽然一辆车开了过来,车灯扫过,影子消失了,车开过去以后,影子又回来了,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我就和这个影子一样,在光到来的时候消失,在光离开之后才又重新出现。
这座城市每天都会发生很多事,每天都会有无数个吻,不会有人记得不会与人在意。
除了我。
夜越来越深了,街上的人也越来越少,耳机里放着 Chet Baker 的歌,他用那种快要碎掉的嗓音唱着:
I fall in love too easily, I fall in love too fast.
晚风渐凉,那点湿润的草木香也渐渐淡了。我把相机塞进包里,给这一晚画上了句号。
或许,这就是我练习遗忘的方式,通过别人的热烈,来原谅自己的荒芜。哪怕勇气早已磨损,哪怕生活只剩下呼吸般的孤独,只要手中的相机还能记录这些跃动的瞬间,我就不算彻底消失。
我从来都不是故事的主角,但我见证了故事。
这就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