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多贪恋世间的繁华,就有多厌恶自己的卑微
加入到收藏列表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极度自卑的人,总觉得自己各方面都不如别人。各中因由,一方面是来自于家庭,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我在幼儿园的时候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学别的口吃的小朋友说话。
学着学着,我自己就变成了个结巴。
整个童年时期,我几乎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也因此一直都活在嘲笑中,这嘲笑不光是来自外界,也来自我的家庭。口吃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我变得不爱说话,整个人也变得十分内向,我可以很久很久都不去主动说一句话,但这却使我有了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去读书。
由于家庭传统的认为除了学校里的课本以外其他的一切书都是杂书坏书,而工人出身的父母也没有读书的习惯,所以我家里从来都不会买书,我只能想尽了一切办法读可以读到的书,哪怕是零星报纸上的只言片语。
说来也奇怪,在我的记忆里我依然清楚的记得高一时候英语老师提问我的时候我站起来半天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可是高二高三的时候,我的口吃居然奇迹般的好了,我甚至能毫无障碍的说出一段段绕口令。
虽然从此可以正常的说话了,可我却依然不爱说话。
我曾是同学眼中的忧郁少年,只是他们不知道,我并不是高冷,我只是太过自卑。
不喜欢和外界交流的人总是需要在自己的世界里找寻寄托,整个大学时期我几乎都是泡在市图书馆里,只要下午没课,我就会蹬着我的小自行车到西南村对面的市图书馆里看书,然后去四季村里的一个小院子里淘打口碟。晚上回到学校再看一部电影,那时的我从来都没有考虑过将来的事,生活倒也无忧无虑。
也曾想过要拍照,只是那时的我很穷,每个月的生活费都被我用来买书买CD了,相机对我来说是太过奢侈的消费,我所能拥有的,只有手中 30 万像素的手机。
我记得我第一份打工是在银行里抄写贷款资料,一小时六块钱,每天都要写一百多份。我拿到薪水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下了人生第一台胶片相机。
从那以后,我便没有停止过拍照。
人生总会有迷失,像光线穿过光圈,不知道到底会融化哪一块银盐,还是会消散在四周的暗角之中,从此再不见天日。
有时候我会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拍照?搞不清楚自己拍的是什么?更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想要拍出怎么样的照片?
是要拍出看起来很好看的照片,是要忠于双眼复制下眼前的存在,还是要忠于自己记录下此刻内心的悸动?
最重要的,还是要找到属于自己的摄影风格。
但是什么是风格呢?所谓摄影的风格其实不过就是主题的一致性以及美学的一致性。如果你想要找到专属于自己的风格,就去坚持拍摄一个主题的作品,可能并不是你最擅长拍摄的,但必须要是你最喜欢拍摄的。可能你喜欢拍人像,可能你喜欢拍街头,不管你热衷于拍摄什么内容?第一步,坚持拍下去,形成自我主题的一致性。
主题容易懂,可是美学又怎么去理解?美学这个词好像太大了,就像阮义忠在书中说的,谈美学根本就是自己搬起石头来砸自己的脚。可是说到底不外乎就是你的人生阅历,你的知识体系所构建的骨架,在这个骨架上所发展出来的对美的理解,对美的思索。这种感觉更像是一种情绪,是骨架上生长出来的血肉,并不是外在环境附加给你的,而是由内向外的,会潜移默化的表现在你的每一次对画面的安排,每一次光圈快门的选择之中。
摄影的本质是要通过影像来重构建自己所处的世界,来完善自己所不能达到的另一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是你理想中的世界本来应该存在的样子,你用影像所构建的世界,才是你真正的理想国。
就像《一一》里的洋洋,他想拍的,只是别人看不到的另一面,他能看到的别人看不到,所以他要拍下来给别人看。
我们只能看到一半的世界,我们拍照,就是想要告诉别人不知道的另一面,让他们去看见他们看不见或者不曾注意的东西。我们搜集这些碎片的光影,来组织成我们世界的血肉,让我们的世界更加饱满,让我们的人生更加丰富。
摄影,让我们可以更加了解这个世界,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
维姆文德斯说:「摄影者在按动快门的同时,也会受到向后的一击,作用在自己身上。」而这种作用就像是猎人手中的猎枪,子弹击中了猎物,反作用力却结结实实的反应到了自己的身上。
而你的美学理念,你每一次的构图,你对光圈快门的选择都是这个反作用力的结果。你按下快门,你捕捉到了眼前的景像,化成胶片上定格的影像,不管它是否真实存在于你的世界,你从流动的时间中撕扯下一块,让它以另外一种形式永久的定格。
这一切都是为了诉说,诉说一次偶遇,诉说一个开始,每一张照片都可能是一个故事的第一个画面。
一张好照片的灵魂是它的情绪,而你的情绪是可以嵌入到你拍摄的每一张照片中的。
是你,让它们成为永恒。
摄影设备的发展使得摄影这个词愈发的廉价,好像只要有了一台相机,任何人都可以称自己为摄影师。
拍照这么多年,我好像什么都拍过,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拍过,我甚至觉得自己根本就不会拍照。
可我还是会继续拍下去,为我爱着的世界,为我爱着的人。
我有多贪恋这世间的繁华,就有多厌恶自己的卑微。
我有多爱你,就有多恨你。
辞职的唯一好处就是我可以完全控制自己的时间,虽然每天依然很忙,好像有做不完的事,读不完的书,但是我可以空出白天的时间让自己在城市的街头游荡,做一只野狗,拿着相机,记录下眼前发生的每一次美好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