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的LA LA Land:梦想做的事
加入到收藏列表作者:曼曼長頁
「在这里,你可以变成任何人。」
对我来说,洛杉矶就是这样的一座城市,她聚集了世界上最多的 wanna-be (译:想要成为……的人),不管明天会变得怎么样,她都带来期待和希望。
语言学校里一位教商用英文的老师Justin ,还没上到他的课,就从另一位老师口中得知:他是哈佛大学的高材生,他还出过一本意大利的旅行书,最让人惊艳的是他有个伟大的梦想──当电影的编剧,难怪他从东岸来到西岸,来到这个「电影之城」。
因为怀抱着的梦想而培养的专长,除了商用英文,他还教授拍摄短片的课程,ㄧ边在语言学校工作,一边等待「好莱坞」这个电影人的圈圈把他划入那片灿烂星光…… 。
另一位同样教授商用英文的老师 Gene 自史丹佛大学毕业,毕业后就在华尔街工作了五年。他是这样描述那段日子的:没有生活可言( I had no life there.)。一天工作十六小时,回家倒头就睡,常常周末留守公司,不去见朋友也不出门,唯一的feedback 就是看见存折上的数字,他说:「对于一个二十五岁的人来说,那真的很多、很多。( That's really (pause) A LOT !)」
不过后来他辞掉了那份工作,来到了洛杉矶当老师。他说,他开始有了自己的生活。我还记得,到威尼斯海滩( Venice Beach )校外教学的时候,穿着轻便带着墨镜的他,还带着比阳光还灿烂的笑容。
那时我才真正明白:原来,「想做的事」跟「梦想做的事」还是有着一段距离的,带来的幸福感也大相径庭。
常常,「想做的事」很平庸、很肤浅,只是大家都这么做所以想做;只是只能随波逐流,所以随波逐流,被带到哪里就是哪里;只是照着某种愚蠢的方法、拥有某种刚好适合做这种事的能力,就能做到了。原来这是「想做的事」经常显现的模样。
那「梦想做的事」呢?
无法定义。
远比「想做的事」困难多了,除了努力,还需要际遇──很神奇的那种际遇。而每当想起这件事,最先想到它闪闪发光,一点杂质也没有,让你只是你自己的那种光芒,仿佛多问一句为什么,就会污染了那份纯度。
仲夏艳阳天站在格里菲斯天文台(Griffith Observatory),看着似远非远的几个白色字母,只要跟这座城市靠得够近,就能听到她说着:到底什么,才是「梦想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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